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四章 仲裁程序/第二节 仲裁庭的组成第四十二条有效仲裁庭可以由三名仲裁员或者一名仲裁员组成。由三名仲裁员组成的,设首席仲裁员。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3月1日第四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