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条

有效

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依法指导、监督全国仲裁工作,完善相关工作制度,统筹规划仲裁事业发展。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依法指导、监督本行政区域内仲裁工作。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