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章 仲裁机构、仲裁员和仲裁协会第二十三条有效仲裁机构按照不同专业设仲裁员名册。仲裁员有被开除公职、吊销律师执业证书或者被撤销高级职称等不再具备担任仲裁员条件情形的,仲裁机构应当将其除名。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3月1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