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条

有效

仲裁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自己的名称、住所和章程;

(二)有必要的财产;

(三)有符合本法规定的组成人员;

(四)有聘任的仲裁员。

仲裁机构的章程应当依照本法制定。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