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昆明市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的决定
未标注修改、废止的决定
地方法规
- 制定机关
- 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公布日期
- 2023年6月15日
- 施行日期
- 2023年6月15日
- 条文数
- 无条文结构
原文出处: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
《昆明市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的决定
(2023年4月24日昆明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2023年5月31日云南省
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批准)
昆明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了《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废止〈昆明市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的议案》。会议经过审议,决定废止《昆明市水利工程管理条例》,并依照法定程序报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