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昆明市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的决定

未标注修改、废止的决定
地方法规
制定机关
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布日期
2023年6月15日
施行日期
2023年6月15日
条文数
无条文结构

原文出处: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

《昆明市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的决定

(2023年4月24日昆明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2023年5月31日云南省

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批准)

昆明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了《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废止〈昆明市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的议案》。会议经过审议,决定废止《昆明市水利工程管理条例》,并依照法定程序报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