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废止《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的决定

未标注修改、废止的决定
地方法规
制定机关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公布日期
2024年6月11日
施行日期
2024年6月11日
条文数
无条文结构

原文出处: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2024年1月19日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2024年5月29日吉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批准)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经过审议,决定废止《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