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体育市场管理条例/第二章 经营管理第十四条已废止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服务,应当向消费者作出真实说明和明确警示,并注明和标明正确接受服务以及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经营者发现其提供的服务存在缺陷,可能对人身、财产安全造成损害的,应当立即采取措施,防止危害发生。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