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经济特区科技创新促进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已修改本市行政区域内科学研究、技术创新、科技成果转化和创新环境优化等活动,适用本条例。地方法规 ·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