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牛的人工授精管理办法第十七条已废止违反本办法规定,未取得人工授精员合格证,或者合格证未经年度审验,或者审验不合格,而从事人工授精的,没收违法所得及配种器具,并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地方法规 · 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