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八条

已修改

本条例自2001年2月1日起施行。1992年6月19日内蒙古自治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的《呼和浩特市大气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地方法规 · 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