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户外广告管理条例/第四章 户外广告的监督管理第三十四条已废止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作出行政处罚,应当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收缴罚没款应当出具自治区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罚没款收据;罚没款上缴财政。地方法规 · 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2年5月7日第三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