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人才市场条例/第四章 人才中介服务机构第三十条已废止人才中介服务机构举办人才交流会,由所在地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按照管理权限审查批准。举办冠以"内蒙古自治区"或者"内蒙古"以及"全区"等称谓的人才交流会,由自治区人民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审查批准。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