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第七章 经费保障第七十八条已废止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义务教育经费,不得向学校非法收取或者摊派费用。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2年8月1日第七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七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