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第三章 学校第二十九条已废止旗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健全学校及周边综合治理联席会议制度,组织教育、公安、工商行政管理、文化、新闻出版、卫生、环境保护、城市管理等部门以及苏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维护学校及周边治安、食品、交通等安全秩序。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2年8月1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