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条

有效

宾馆、酒店、婚庆服务经营等单位应当在各自经营活动范围内承担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责任,按照国家和本市的规定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