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第七章 规章的备案审查第六十一条已修改常务委员会对市人民政府制定的不适当的规章有权予以撤销。地方法规 · 沈阳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7年7月1日第六十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