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四章 应急救援与事故调查处理第四十八条有效生产经营单位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宿舍不符合相关要求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1月30日第四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