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防御雷电灾害条例/第七章 附则第三十四条有效本条例所称防雷装置,是指用于对建筑物进行雷电防护的整套装置,由外部防雷装置和内部防雷装置组成。地方法规 · 沈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9月1日第三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