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防御雷电灾害条例/第四章 防雷装置检测第二十二条有效防雷装置的产权人或者使用人应当做好防雷装置的日常维护工作。防雷装置存在隐患或者发生故障,应当及时修复,并向具有防雷检测资质的机构申请重新检测。地方法规 · 沈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9月1日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