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管理条例第四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公共安全技术防范工作的领导,将其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范围,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公共安全技术防范工作。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7月22日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