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第五章 奖励与处罚第三十五条已废止当事人对公安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