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防震减灾条例/第二章 地震监测预报第十五条有效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单位为地震监测台网的运行提供交通、通信、电力、信息等保障。建设地震监测台网,可以利用废弃的油井、矿井等,并采取相应的安全保障措施。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