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程序规定/第五章 其他规定第三十七条已修改向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的法规案,在列入会议议程前,提案人有权撤回。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3月30日第三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