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程序规定第二十一条已修改委员会之间对法规草案的重要问题意见不一致时,应当向主任会议报告。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3月30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