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第六章 社会保障第三十八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托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福利院、敬老院、精神病院等福利机构和社区,开展残疾人托养服务,为重度、智力、精神残疾人及老年残疾人提供生活照料、康复养护、技能培训、心理咨询、文化娱乐等公益性、综合性服务项目。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鼓励发展残疾人居家安养服务,并对重度残疾人给予护理补贴。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