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第四章 劳动就业第二十六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投资或者扶持开发的公益性就业岗位,要按照不低于10%的比例由同级残疾人联合会会同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安排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就业。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