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第三章 教育第十九条有效开展残疾人职业教育培训,减免就读中等和高等职业院校的残疾学生学费。就读于中等职业学校的残疾学生享受国家规定的助学金政策,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