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技术市场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六条已废止对在技术市场管理和技术贸易活动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各级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予以表彰和奖励。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