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九条

有效

公路建设和养护单位应当做好公路交通标志、标线和安全警示标志的设置、维护更新工作。标志、标线应当规范、准确、易于识别和理解。

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