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条

已修改

省际客运班车需要变更停靠站点的,由站点所在地设区的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核定。县(市、区)际客运班车需要变更停靠站点的,由设区的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核定。县(市、区)内客运班车需要变更停靠站点的,由县(市、区)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核定。

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