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已修改市人民代表大会是本市的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依照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行使地方国家权力。地方法规 · 吉林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