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旅游条例/第六章 旅游安全与监管第五十九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旅游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记录旅游经营者、旅游从业人员、旅游者旅游违法失信信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惩戒,并向社会公布。鼓励、支持旅游行业组织建立行业诚信自律规则和行业诚信档案,对其会员进行诚信等级评定。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6月1日第五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六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