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旅游条例/第六章 旅游安全与监管第五十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一负责旅游安全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照法律、法规履行旅游安全监管职责。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将旅游应急管理纳入政府应急管理体系,制定应急预案,建立旅游突发事件应对机制。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6月1日第四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