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旅游条例/第五章 旅游服务与经营第四十七条有效旅游经营者组织漂流、探险、高空、高速等高风险旅游项目,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经营许可并投保责任险。旅游经营者应当加强运营管理,对运营的观光电梯、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在每日投入使用前,应当进行试运行和例行安全检查,并对安全附件和安全保护装置进行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投入使用。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6月1日第四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