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旅游条例/第二章 旅游规划与发展第十四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支持社会资本投资旅游业,扶持特色旅游企业,鼓励组建跨界融合的产业集团和产业联盟。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创新旅游企业、旅游项目信贷产品,加强信贷支持;鼓励保险机构开发旅游保险产品和服务。鼓励居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采用入股、租赁、合作等方式参与所在地旅游资源的开发和经营。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6月1日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