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旅游条例/第二章 旅游规划和旅游资源开发、保护第十九条已修改建立自治区级旅游度假区,须经自治区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审查,报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