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第二章 市场经营管理第十三条已废止市场经营管理者应当建立健全场内商品质量内部监督制度和商品退换制度。对消费者与场内经营者发生的消费纠纷,要积极调解,妥善处理。鼓励市场经营管理者建立对消费者的合理要求先行承担赔偿责任制度。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