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条

已修改

违反本条例规定的机动车辆、火车、船舶、航空器使用单位,分别由港务监督、渔政渔港监督和各级公安、交通、铁道、民航管理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施处罚。

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