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三章 城乡规划的实施第四十四条已修改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不得在城乡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以外作出规划许可,不得违法行使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地方法规 · 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2年5月7日第四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