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管理条例/第二章 规划建设第十三条有效市人民政府应当对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综合换乘枢纽、场站建设,以及车辆和设施装备的配置、更新给予必要的资金和政策扶持。地方法规 · 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