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管理条例/第二章 规划建设第十一条有效城市公共汽车客运专项规划确定的线网分布和场站布局,应当与城市发展、人口增长和产业分布相协调,满足客流需要。地方法规 · 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