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城市中小学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第五条已修改城市中小学、幼儿园规划建设应当与城市发展和人口增长相适应,坚持统一规划,优先安排,合理布局,方便安全,配套建设的原则。城市中小学、幼儿园规划建设应当优先设置蒙古语授课的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地方法规 · 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0年12月20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