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五条

已修改

本条例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2004年11月27日贵州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的《贵州省动物防疫条例》同时废止。

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