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地方政府规章设定罚款限额规定第四条有效设定罚款应当依据过罚相当原则,在罚款限额内,根据违反行政管理秩序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设定不同幅度的罚款。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9月1日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