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条

有效

旅游客运经营者和旅行社可以利用具有旅游客运资质的自有车辆,开设通往世界文化遗产等景区的旅游专线,为旅游者提供交通服务。旅游专线按照班线客运管理。

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