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散居少数民族工作条例第七条有效辖有民族乡和散居少数民族人口较多的县(市、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人民政府组成人员中应当有少数民族公民。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1月30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