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条

有效

散居少数民族公民受到民族侮辱或者其他合法权益受到侵犯的,有向国家机关控告和申诉的权利。有关国家机关对散居少数民族公民的控告和申诉,应当及时调查处理。

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