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散居少数民族工作条例第二十三条有效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通过完善就业服务、加强职业教育和培训、提供就业援助等措施,帮助少数民族公民就业。任何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以风俗习惯、宗教信仰、语言不同等为由拒绝录用、聘用少数民族公民。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1月30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