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建筑节能条例/第六章 附则第五十一条已废止本条例规定由市政府或者市主管部门另行制定具体办法的,市政府或者市主管部门应当自本条例施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制定。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5月16日第五十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