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人才市场条例/第七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六条已修改应聘人才违反本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的,人力资源行政部门应当予以警告,并没收其虚假证件和材料。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5月16日第四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七条